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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台灣《结合报》报导,台灣“反服贸”學运魁首陈為廷、“公投盟”总召蔡丁贵2013年在“立法院”外“反服贸”,被控抵触触犯差人波折公事。固然两人辩称行使公民抵当权,陈還称本身的本土抗争案都是無罪,但台北地院昨天仍判处陈拘役20日、判蔡拘役40日,均得易刑罚金,可上诉。
法官裁决指出,陈、蔡有表達“反服贸”政治性谈吐之权力,但表達方法應有所控制,以夺取理性公民的诚挚支撑;斟酌他们举動送女友禮物推薦,念头是基于關切公家事件,陈是學生,蔡是傳授,酿成的風险不大,是以判处拘役。
陈為廷(資料圖)
2013年7月31日“立法院”姑且會,“内政委員會”举辦两岸辦事商業协定公听會,場外有近百论理學生请求出場旁听遭拒,學生翻墙冲入“立法院”,提出当即退回并拒审黑箱服贸诉求,紊乱中與差人拉扯,過後警方搜证将陈為廷、蔡丁贵移送法辦。
陈為廷、蔡丁贵對被控袭警,辩称是被差人推挤包皮矯正神器,後的合法防卫淡斑方法,,状師還提出法清潔舌苔除口臭,學傳授黄荣坚有關公民抵当权的著作,作為抗争無罪的辩护,不外裁决指出,公听會只是审查议案的参考,對通欠亨過服贸协定并没有拘谨力,是以,波折公事案并無得行使抵当权的环境存在。
陈為廷又辩称,他介入很多本土抗争,從“泼漆”、“砸蛋”、“在县府與差人推挤”到“丢鞋”案,都被判無罪;裁决認為,陈所指的案子并無跨越谈吐自由保障,仅他對苗栗县前县长刘政鸿丢鞋案成罪,只是法院斟酌刘政鸿撤告,陈為廷因而被判免刑。
陈為廷接管媒體拜候時暗示,固然是免刑,但仍是認定有罪,令他感触很遗憾。他说,仍是要感激法官傳唤刘政鸿到庭,也要感激法官保持其他六人的無罪裁决。他的“战友”林飞帆也對有罪裁决暗示遗憾,還称那只鞋子有汗青意义。
陈為廷摊上的事還不止這些。本来规划参選“立委”的陈為廷,因两件“袭胸案”被迫颁布發表退選。陈為廷接管《自由時报》專访時,自曝大學期間曾在公交車上對女搭客袭胸。本想着率直從宽,没想到,台灣網友挖出另外一件没率直的性骚扰事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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