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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網11月30日電 据台灣“中心社”报导,台灣2名越南籍劳工涉嫌偷盗别人豢養的混種狐狸犬并宰杀食用。新北市检方侦察后,因第一次宰杀犬、貓属行政赏罚,涉嫌窃盗罪部門予缓告状。
新北市检方昨天(29日)颁布的缓告状处罚书指出,黎姓和冯姓越劳,涉嫌在本年8月25日清晨,骑乘摩托车在新北市土城區中心路四周闲晃,突见路边有只混種狐狸犬,遂下车将狗儿抓回住处。
检方暗示,2名越劳涉嫌将带回的狗儿宰杀后烹煮食用;饲主意姓女子见狗儿失落,向警方报案。
检方指出,经调阅监督画面后,8月30日清晨将2名越劳拘系,并在住处查扣两人吃剩的狗肉。YKS沙發,
2人在检方侦讯伊莉影片區,時坦承犯行,检方暗示,依“動物庇护法”划定,第一次宰杀犬、貓,处以10万元(新台币,下同)以上50万元如下罚锾,属于行政赏罚;嫌疑人5年内再犯,才得以新店汽車借款 ,处1年如下有期徒刑。
检方暗示,2人因食用目标宰杀狗,依同律例定,无骚扰、@凌%e2X53%虐或危%83JAH%险@動物致极刑责,且检方征得张女赞成,在涉嫌窃盗罪部門,予以2名越劳缓告状1年,并须付出张女1.5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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